(50)如何正確判讀檢驗報告?

mig翁老師答:
通常業者會提供各項檢驗報告,證明所生產的設備符合國家標準,但是報告的內容如何,才是代表檢驗報告的價值。
為何如此說呢?舉例來說,如果出具檢驗報告的單位,並非國家所認可的實驗室,那麼這份報告的參考價值非常值得存疑。
其他注意事項如下:
(1) 檢驗項目是否符合該項產品的需要:
針對水質的檢驗項目,就不應該提供排放氣體或能源的檢驗項目。
(2) 檢驗項目之數量,是否為該項產品應檢驗項目:
有些業者會針對自己產品有利的項目去做檢驗
,故意忽略其他項目,其他項目有可能是自己的產品無法通過檢驗標準。應該根據國家標準逐項檢驗才正確。
(3) 水源的採樣應該確實:
接受檢驗的水源,應該由檢驗單位現場採樣,而非業者自行送樣,避免業者拿其他水源混充,那就有失檢驗的意義。坊間很多宣稱礦泉水的包裝水,其實大部份是以自來水為水源,只不過業者送樣的水源,是以礦泉水混充。
(4) 檢驗的方法是否正確:
銷售淨水設備的業者,所提供的檢驗報告,通常是設備初期出廠的檢驗報告;若是以總過濾量來看,應該以業者訴求的總過濾量,接受檢驗的報告才算準確。例如,A廠牌的淨水設備都宣稱過濾效果為5噸,A廠商應該提供水質檢驗報告內容,從第1噸水的質到第2噸水的水質,逐次到第5噸水的水質,都需要符合國家檢驗項目之標準,甚至要做檢驗到第10噸水的水質或者該過濾設備置於檢驗單位,任由檢驗單位視檢測需要量,自由取樣,這樣才能清楚表現出真正有效的過濾量。